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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博物馆文物征集公告
日期:2023-01-03 浏览
嘉定博物馆文物征集公告

嘉定历史悠厚,文脉绵长,自新石器时代已有先民繁衍生息,在数千年的浩荡演进中留下了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嘉定博物馆是集征集、收藏、保管、展示、研究等功能于一体的地区综合性博物馆,文物收藏条件完善,展陈水平专业,自成立以来在推动地区文博事业发展,宣传和展示地区历史文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讲好“中国故事”“嘉定故事”,提升馆藏文物的丰富度和展陈质量,珍藏地域族群记忆,保存地方文化基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博物馆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展品,诚邀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热心参与,发掘身边的宝藏,共同为人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奉献力量。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类别

(一)自然类:能够反映自然演进历程,具有一定科学价值的,在嘉定地区发现的古生物化石、矿物质标本,珍稀动植物标本等。

(二)古代史类: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能够反映嘉定历史文化面貌的出土或传世的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石器、玉器、陶器、铜器、铁器、瓷器、木器、竹器、漆器、建筑艺术构件等;反映嘉定历史文化和人物掌故的碑刻、契约、家谱、志、牌匾及其它资料;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书画、古籍善本等。

(三)宗教民俗类:能够反映嘉定地方宗教信仰、生活习俗等方面的重要物证,嘉定境内与宗教信仰相关的碑刻、雕塑等文物和资料;嘉定各历史时期存世较少,反映百姓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俗实物;濒将退出使用的生产生活用具,各类匠人用具、工具等。

(四)革命史类:反映嘉定革命斗争史的文物及资料,包括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等时期重要战役、战斗遗留下来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实物,嘉定籍和驻嘉定领导人、将领、革命烈士留存的各类文物资料,如任命书、奖状、奖章、手稿、照片、文件、布告,使用过的家具、物品、武器、军装、军旗、通讯设备、印刷设备,发行的钞票、证券、信物、通行证等。

(五)现当代史类:新中国成立以来能够反映嘉定社会发展变迁的重要资料及其他反映嘉定历史、文化的实物和资料。包括各类文献档案、音像制品、图片、文艺作品、证章牌匾、生产用具、生活用品、重要人物相关物品和各类实物,如珍稀地图、报刊、书籍、设计图纸、通知文书等纸质文物;照片、胶片、拷贝、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音像制品类文物;重要代表证、出席证、证件、证书、印信、勋章、徽章、奖状、喜报、奖章、图章等证章类文物;绘画、书法、雕塑、工艺品、美术作品等。

(六)特色类:嘉定博物馆下辖嘉定竹刻博物馆、(上海)中国科举博物馆,并在嘉定法华塔院内设有“顾维钧陈列室”和“胡厥文生平陈列馆”,故着重向社会征集与嘉定竹刻、科举制度和文化、顾维钧、胡厥文相关的各类实物和资料。如笔筒、香筒、臂搁、摆件、手杖等竹刻文物和当代竹刻艺术品,科考试卷、科考文具、中第捷报、功名牌匾、科举题材花板和铜钱等科举类文物,与顾维钧和胡厥文生平相关的书信、照片、印章、书法绘画作品等各类文物资料。

二、征集方式

征集以捐赠、借展、复仿制三种方式为主。

(一)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接受社会团体、机构、个人的无偿捐赠,对无偿捐赠的文物,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为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在陈列时标注捐赠者姓名和捐赠时间。

(二)借展与代管。文物藏品所有者自愿将收藏的文物藏品借与嘉定博物馆展出或交由嘉定博物馆保存的,经专家鉴定后签订借展、代管协议,设定保管期限,所有权不变,由嘉定博物馆进行展出和安全保管。

(三)复制仿制。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特别珍贵且收藏机构或个人需自行保存原件的文物,经协商同意,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制或仿制。

三、征集要求

对于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品相基本完整的各类文物藏品和资料,经专家鉴定,符合文物入藏标准的,均可予以征集。需提供者出具该物品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来源、年代)和提供者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

四、征集期限

文物藏品征集工作是嘉定博物馆的一项长期工作,以上各种征集方式长期有效。

特此公告,欢迎垂询。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嘉定博物馆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路215号

联系人:藏品保管部杜以志

联系电话:59928800转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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