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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奉贤区顺利举行2021年(第三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第八批)本市户籍共有产权保
日期:2021-10-02 浏览

嘉定区

2021年9月27日下午,嘉定区第八批(2021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和第三批(2021年)非本市户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摇号排序现场会在东方网融媒体中心顺利举行。

嘉定区自2021年4月起开展第八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和第三批非本市户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经过“两级审核、两次公示”,全区共有本市户籍137户和非本市户籍14户申请家庭符合申请条件,另有第七批17户暂缓选房家庭,因此共计有本市户籍154户和非本市户籍14户申请家庭入围本次摇号。会前区住房保障中心已事先书面告知申请家庭可以通过东方网及手机扫描二维码收看视频直播。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活动现场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行风监督员作为第三方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并委托上海市东方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

本次摇号排序结果将会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和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受理窗口予以公布,并由嘉定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家庭。

奉贤区

2021年9月29日,在奉贤宏普信息园举行奉贤区2021年(第三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第八批)本市户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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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现场风采

(第三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选房现场

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供应实施细则》规定,第八批次(本市户籍)取得准购资格的家庭共29户,27户家庭参加了本次摇号排序、选房工作,其中2户家庭表示不参加本次摇号选房。

(第八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选房现场

本次选房结果可在节后登录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查询选房结果。

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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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本市户籍居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

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5.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前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6.列入区政府房屋征收(拆迁)范围,且未享受过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的家庭,可以提出申请,但获得征收(拆迁)货币补偿款未自行购房的,五年内不得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或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调整部分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算方式的规定

1.适用对象: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有关规定,在同一户口所在地住房中居住的下列对象,按照规定提出申请的,可以调整其住房面积核算方式:

(1)具有符合单身申请年龄条件人士的一个家庭;

(2)两个及以上的家庭;

(3)两个及以上符合单身申请年龄条件的人士。

非沪籍的申请准入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申请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2.在本市无住房;

3.已婚(满一年);

4.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5.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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